<汇港通讯> 阳光能源(00757)宣布,全资附属公司锦州阳光作为借款人,与兴业银行渖阳分行作为贷款人订立一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,贷款本金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,贷款期限为一年。贷款将在锦州阳光於本月13日到期全额偿还2025年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供提取。 (ST)